青少年偏差行为研究
2014-08-11 14:04:07   来源:   点击:


        处于“追求自我同一性危机中”的青少年,必然在社会变革的震荡中经历着最强烈的“社会心理阵痛”与价值观冲突引发的迷茫。在信息污染、毒品诱惑以及不良家庭环境的影响下,青少年面对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不少青少年在与同学交往、与家人相处、性的诱惑、学业压力及自我形象的建立等方面,因为不敢承受这些挑战产生了压力而导致其自尊心受损,使他们不愿承担、不敢面对逆境的挑战,从而产生了“偏差行为”。比如早恋、逃学、离家出走、中途辍学、吸烟、酗酒、偷窃、自卑、冷漠、孤独、烦恼,甚至自杀等。如果我们不能给这些有“问题行为”的青少年以及时的、有效的帮助、支持、引导、治疗、保护及培育,就可能使他们的问题进一步加深,从而给青少年个人与社会造成潜在的损害和危害。因此,潜藏在社会问题下的可能犯罪的青少年偏差行为原因值得我们去关切,也值得我们花更多的成本投人到“青少年纠偏之道”的探索之中。


  一、青少年偏差行为的成因探讨

        在国外,对于青少年偏差行为的成因探讨,以Rosenthal的研究较为深刻。他认为,偏差行为青少年所面临的生态系统可分为四个方面:微视系统、居间系统、外部系统及巨视系统。微视系统指的是偏差行为青少年直接面对面接触或直接参与的人或事物,例如:家庭、学校同辈团体等;居间系统指的是偏差行为青少年个人所直接参与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小系统的互动连结,例如:家庭与学校、学校与左右邻居;外部系统指的是偏差行为青少年并未直接参加的系统,但却会影响个人直接参与的小系统,例如家庭与父母工作特质之间的互动关系等;巨视系统指的是偏差行为青少年所存在的大环境,如社会、文化、次文化或价值观等较高层次的系统。

       因此,对于偏差行为青少年而言,他的偏差行为的形成原因与其环境内的因素是息息相关的。有些偏差行为的理由是因为自己本身的微视系统出了问题,如个人对课业失去兴趣或与同辈、师长的关系不良,以致产生不想去学校面对这些烦恼的逃学等行为;有些是偏差行为青少年本身的居间系统产生了使其无法适应的因素,如家庭与学校联系不良或不紧密,导致无法对偏差行为青少年的问题即时回应,最后因为自己本身的判断错误而犯罪;还有可能是偏差行为青少年的外部系统或是巨视系统产生不利于原已无法抗拒诱惑的边缘青少年,为了满足社会上某种较为偏差的次文化,如物质主义、某种流行而有害人体的新产品、违禁品等,因而不加思考地做出无法挽回的过错。

        概括国外对青少年偏差行为的成因研究,一般较倾向于认为由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及其交互作用所衍生的。已有的研究很多是从自然环境因素(如暴力犯罪易发时间等)、社会文化因素(如经济结构、教育水平等)、个人因素(如遗传、生理、心理等)去探讨的;也有从古典犯罪学派、环境及地理决定论、经济决定论、生物决定论及体质论、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去探讨的;还有从生理因素、气质因素、环境因素、机遇因素、学习因素等方面去研究的。

        林朝夫(1991)综合各种说法,认为偏差行为的形成可以从个人、家庭、学校及社会因素方面去探究。个人因素包括生理上不平衡的教育,性格发展与环境不适应,遗传与天赋,性格上之冲突等;家庭因素包括破碎家庭的影响,父母生活的不正常,亲子教育不当,家庭经济状况等;学校因素包括课业太重或缺乏弹性,竞争激烈,课外活动功能不彰,训辅功能未能发挥或教师处理学生冲突事件不够圆熟妥当,师生关系日渐淡薄、疏远、沟通不足,同辈团体的影响等;社会因素包括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结交不良友伴或受不良组织牵累,进出不正当场所而沉溺于不当的娱乐,大众媒体传播的误导等方面。

        对于问题行为的成因,国内学者普遍认为既受家庭、社会环境和学校教育条件所制约,也受学生自身素质如身体成熟水平、认知能力和行为发展水平所影响,因此是环境和教育等外界因素和其内在生理、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据刘明芳、干明赞于2001年对上海工读学校107名“问题学生”行为失控的调查表明,问题学生行为失控的原因有四个方面,即属于个人因素的有好奇心服复心、寻求刺激、物质欲望、显示自己;属于家庭因素的有父母离异、家庭经济困难、父母管教不当或放任不管、父母犯罪或行为不良;属于学校因素的有学习困难、师生关系紧张、和同学关系不好、升学压力大、感到在学校不自由等;属于社会因素的有受朋友的影响、经常进人未成年人不宜的娱乐场所、观看含有色情和暴力内容的文艺作品以及同邻里关系不好等。调查认为,这四个方面的原因是交互起作用的。
  
        参照上述观点,我们对于青少年偏差行为的成因基本认同个人与环境交互说。环境因素(包括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同辈团体因素、社会因素、居住邻居状况及法令因素等)均可能使青少年发生偏差行为,并认为偏差行为产生的原因往往很复杂。青少年的偏差行为的形成,既是青少年个人成长的挣扎中正常的生命历程的写照,又是整个转型社会的变迁问题之镜像反映或是整个大社会问题的冰山一角之映像。一句话,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体。

二、青少年偏差行为的介入对策研究

        在国外,对于偏差生问题的介入对策之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探讨:找出问题的症结,了解复杂的因素关系,以训导和辅导协同的方式处理以及整合运用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活动,强调辅导要有持续性等。就处理的策略而言,可分为三个层次:上策是着重在改善或创造偏差生健康生长的环境,发挥环境教育功能,防范于未然;中策是及早发现问题征候,并及时予以轿正:下策是问题已经恶化、不得不予以矫治(林朝夫,1999),学者们从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的角度对于三个层次的介人策略的研究各有侧重,也有做整体探讨的。

        在国内,对于青少年偏差行为的介人对策通常认为需要认真调查分析,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卢家相,1999)。预防措施包括:(1)家庭预防。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采取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2)学校预防。加强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3)社会预防。指政府部门的行政、司法预防,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机构的预防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预防。青少年偏差行为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学校、社会、家庭及青少年个人参与的“综合治理”(杨安定,1997)。

        近年来,针对社会变革给青少年造成身心障碍、社会适应性问题与失范性问题等问题,学术界、政府及社会有识之士已发出了广泛组织与发动社会力量,以此构建家庭、学校及社会的青少年保护网络(杨艺文,1997)。同时,有关家庭一学校一社区协作建立互动支持网络以帮助偏差行为青少年的研究也开始起步。但是,这些研究大多停留在对青少年偏差行为的客观资料的描述、危害性分析、家庭学校社会三者的地位或作用的论述,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战略性探讨上。而在如何构建青少年保护网络上,一些学者至多在宏观体制的协调与创新上,研究出了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居)民委员会”四级青少年保护网络的格局或称大模式、大框架。然而,在这个网络中如何协同,谁来整合,途径与渠道是什么则非常模糊;至于有关青少年偏差行为的具体介人方案或行动取向的实务研究,则可以说几乎是一片空白。

        因此,我们认为,国外学校社会工作辅导的介人策略与介人方案特别值得提出。从国外学者的“责备受害者”观点看,偏差行为青少年是不良社会环境的受害者,即因失去功能的家庭、不良的教育制度及社会环境,造就出了今日的偏差青少年。解决青少年问题,应先从健全家庭功能、改进教育制度、学校环境及革新社会做起(WilliamRyan,1971)。学校社会工作辅导者亦极赞同此种观点,认为要解决青少年问题,要从辅导青少年,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改造社会,才是根本之道。而仅仅采用控制或处罚青少年,采取严厉惩罚措施,并不能竟其功效。同时,青少年偏差与犯罪防治工作者也在前线实务中常面临这样的难题:即使治疗好的偏差青少年,一旦回到原有环境,仍是重蹈覆辙,使得防治工作前功尽弃。因为不少青少年问题,症结是在问题家庭、同辈围体、社会环境的诱惑。如此若仅仅治疗了青少年本身,而未改造其社会生活环境,也是徒劳无功。所以在青少年偏差行为的辅导介入策略中,学校社会工作辅导者认为,除了要辅导青少年本身外,还需要从家庭、学校、社会着手,且认为辅导家庭、学校、社会的工作远比辅导青少年的工作要来得更重要。

        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对于青少年偏差行为的辅导工作之推行,主要是通过儿童及青年中心、综合服务队及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来提供,并且在协调及促进家庭、学校和社会协调配合方面,由学校社会工作者来提供协调及整合的辅导服务。以下仅以学校社会工作为例.来说明学校社会工作辅导的特性。就工作对象而言,学校社会工作辅导系以全体学校学生为服务对象,尤其是对学习和“社会、情绪、文化”适应有困难的学生予以个案辅导,有时为了协助学生,社会工作辅导者必须与学生、家庭、学校人员及社区进行沟通与协调,或为他们提供辅导服务;就功能而言,学校社会工作辅导的主要功能在于协助学生与“家庭、学校、社区”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以解决社会和情绪方面的困扰问题或调适学生偏差行为;就目的而言,学校社会工作辅导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学校教育的目的,也就是要协助学生准备面对现实及未来的生活;就本质而言,学校社会工作辅导即学校社会服务,系运用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在学校领域实施的一种专业服务(林胜义,1994)。总之,透过对偏差行为青少年本身的辅导工作,以及社会工作者从个案本身,延伸到所处环境、家庭生活、同辈团体中找出问题青少年发生的原因,再运用各种技巧、团体辅导、社区矫治等方法,学校社会工作辅导者就能为偏差生营造一个适合生活与学习的良好环境,也使他们能顺利成长,以逐渐匡正原来偏差的思想与行为。同时,还需要社区工作配合,做到社区的更新。而社区要更新,除了有小规模的社区变迁外,还需要社会环境的改变。因为巨视环境的改变,是一切变迁之源。

        此外,国外学校社会工作在偏差行为青少年的辅导中,已经发展出不同的辅导方案。仅以美国为例,其辅导方案大体上可分为五点:(1)加强回归学校方面的方案。比如:多元学习方案、创造性的多元方案、教育技术、冲突改革与暴力预防、课外的经验、读写方案个别化的教育、认辅制度等。(2)加强学校处理偏差行为问题方面的方案。比如:系统性的革新、专业发展等。(3)加强家庭功能方面的方案。比如:家庭的参与、亲子教育、亲子教室、积极性处遇辅导方案等。(4)加强社会功效能力的方案。比如,幼儿教育、纽约少年机会方案、学习方案/多元智慧、学校偏差生预防方案、工作训练和安置方案、职业准备、我有梦想基金会、学院角落、电脑中心、认辅制度、心理辅导、暑假活动方案、预防少年怀孕方案、交通方案等。(5)加强与社会环境的结合方案。比如:服务学习、社会合作、社区积极处理计划等。综合分析国外对偏差生的处理思路与辅导介人策略及辅导方案,可以了解到:学校社会工作辅导不仅具有协调、整合及促进偏差生本人及学校、家庭、社区和社会配合的辅导之特性,而且其在处理偏差生问题时不单以学校为基本出发点,而是真正从偏差生的需求角度着手,加强其他各个层面的功能。

        同时,与国外偏差生的辅导介人策略与辅导方案相比,也可以明确看出:中国大陆在对偏差生的介人策略上,较少从偏差生角度对其问题的处理作深层次之沟通和理解,缺乏从其问题的环境角度即从促进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协调配合方面予以解决的限制,仅仅着重让偏差生回归学校的狭义心理辅导方案,以及行政性非专业的思想道德教育手法与司法控制取向的介人之手段等(李晓风、余双好,2003),特别是在社会环境需求方案制订、社会功效的提升及家庭功能的完善方面还十分欠缺。其原因值得我们去深究。同时,这预示着学校社会工作辅导在大陆青少年偏差行为问题的介人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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